人生無處不”營銷”

說到行銷,多數人會認為,行銷就是推銷產品,就是賣貨,這是對”行銷“的狹隘的理解,賣貨僅僅是”行銷“世界裡很小的一部分,其實”行銷“無處不在。接下來的內容,

至關重要,因為只有理解了什麼是”行銷“,才能走出”單純“賣貨的誤區。

行銷,其實就是讓人接受你的想法、產品、理念或者建議(或者說任何東西)。

比如說,一個孩子的媽媽,想讓孩子吃飯,無論她怎麼勸說,可孩子就是不吃,最後沒有辦法,這個媽媽又是嚇唬,又是大吼:”你要是再不吃,我就把你扔出去,扔到門外,再不管你!“或者”你再不吃,小心我一會兒揍你!“可以說,這就是一次失敗的行銷。

因為你的想法或你的要求,沒有被孩子接受,這就是對孩子”行銷“的失敗。 就算最後用這樣的方法,孩子吃了,但”行銷“的環節依然是失敗的,只不過是”強推“給了孩子。

假如說孩子就是”顧客“,你能強推給顧客嗎?

再比如說,一個相聲演員,新編排了一個相聲,然後為了讓更多的觀眾接受他的相聲,他想盡一切辦法,為這個相聲做宣傳,這是不是也在行銷呢?

相同道理,如果一個歌手,尤其是”草根歌手“,新創作了一首曲目,他通過公眾號,通過騰訊視頻,再通過博客,……各種管道,大力地在宣傳自己新創作的歌曲,讓更多的人知道,讓更多的人認識他,他是不是也在行銷呢?

所以,行銷不止是賣產品,行銷有各種各樣的表現形式!比如一個男生,為了讓女朋友接受他,想盡辦法討好她的女友,最後才被女友接受,這也是一種行銷。行銷有各種形式,行銷有各種手法。

每個人都是在行銷,每個人都是一個”推銷員“,政客在”行銷“他的政見,老師在”行銷“她的知識,律師在”行銷“他的法律,醫生在”行銷“他的醫術,老闆在”行銷“他的公司……

比如說有個律師,他在一次聚會時講了一件事:

他說有次遇到了一個案件,本來,這個案件已經定型了,一審結束,當事人被判了兩年有期徒刑,罰款5000元。但是後來當事人的家屬找到了他,詳細給他說了案件的經過,他覺得這裡面還有很多疑點。於是,他展開多方調查和到處取證,向法官反應了這個案件的真實性。

然後,二審期間,經過他在法庭上一番”口若懸河、舌燦蓮花“的辯論,加上”壓倒一切“的證據,最後這個當事人被洗脫嫌疑,無罪釋放。很多人聽完都豎起大拇指說:哇!你真是太厲害了!其實,這就是一次對自己的“行銷”。

現在很多的醫生,都有了自己的微信公眾號。如果他經常在自己微信公眾號上,發佈和醫術有關的內容,和人的疾病有關的文章,比如怎麼預防,怎麼治療,得了某種病平時要注意什麼,以及他多年來行醫治病的經歷,他是不是也在行銷自己呢?

這都是行銷!雖然不是賣有型的物質產品,但是或許他賣的是服務,或許他賣的是他的“嗓音”(歌手),或者他賣的是他的“幽默”(相聲小品),或者他賣的是他的影響力(老師、醫生、律師),這都是在行銷,都是在通過各種方式,讓別人接受他的作品,接受他的醫術,接受他的知識,或者接受他這個人……

這和讓別人接受產品,是同樣的道理……你新創作了一首歌曲,可是別人都沒有聽過,是不是需要通過各種管道,讓所有的人都聽到、看到,不斷地來擴大知名度和影響力,這就是實實在在的行銷!

所以,如果把“賣產品”認為是行銷,這是對行銷這個詞狹隘的理解。賣產品,僅僅是行銷世界裡很小的一個部分。

有本書叫做《世界上最偉大的推銷員》,不知您看過沒有?這本書裡講了一個非常勵志的故事,一個喂駱駝的小男孩海菲,不甘心自己的平庸,走上了推銷的道路。然後,憑藉自己的膽識和智慧,遵循柏薩羅給他的《十道羊皮卷》,最後創建了當時最大的商業帝國。

在故事的結尾部分,有個叫做保羅的人,他一直不顧一切的按基督的旨意佈道,然而毫無收效,處處遭人反對。後來有人告訴他,“……即使是神的話語,也需要推銷給眾人,否則他們不會接受,我不是也借助寓言故事讓所有人聽懂嗎?你這樣生硬的演說不會有什麼效果……”